談心事67:人為何想外遇?聊聊愛情三元論(2023年6月更新)

[2023年6月16日更新]

經營網站最辛苦的是要想寫作題目,這大概是我這輩子最勤於寫作的時刻。很多部落格主自小都是寫作長才,剛好相反的是作文通常都是我最爛的一項,從沒有因作文而被誇講過。所以,寫部落格無疑是自曝其短。所幸,這裡沒有編輯退稿。

小時候作文老師都說寫作的第一段很重要,要有一鳴驚人之感,開疆闢土才能讓觀眾想看。而你現在應已發現,我寫到現在主題還沒說到,就知道這篇文章再看下去是浪費生命。但你知道,我真的很希望你繼續浪費生命地看下去。

人為何想要外遇(終於切中主題,拍手),這個題目是來自於許多個月前我轉貼的文章,這篇文章是轉貼中點閱率最高的,Why?難到大家都想外遇?說人沒幻想過外遇就太矯情,外遇的魅力到底在哪,讓無數的男女為之瘋狂,請看以下心理分析:

英國社會學家吉登斯曾對「關係」提出看法,他認為關係意味著與另一個人的親近而持久的情感維繫,簡而言之,社會學把「愛」視為一種關係。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魯賓(Zick Rubin)在1970年代給出一個關於愛的定義:愛情是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的某種特殊的想法與態度,它是各種人際關係中最深層次的情感維繫,不僅包含審美、激情等心理元素,而且還包括生理激情與共同生活的願望等複雜因子。

1988年,史騰柏格(Robert. J. Sternberg)提出愛情三元素理論,認為愛情包含三元素:激情、親密與承諾。根據其理論,透過親密感、激情和承諾三成份的不同組合,共有八種關係類型,即無愛、迷戀、喜歡、空愛、浪漫之愛、性慾之愛、伴侶之愛和奉獻之愛。

心理學家榮格(Carl Gustav jung)曾說:「男女邂逅宛如兩種化學物質相接觸;共處期間發生的任何反應,雙方都會引起變化。」

根據以上這些偉大的理論家綜合而談,我認為外遇是一種婚姻外的人際吸引,它是兩人間的一種情感維繫,包含激情、親密與承諾,但又不一定有承諾,而這種特殊想法與態度造就兩人產生化學變化(俗稱乾材烈火),乾材烈火在婚姻內已成灰燼或是從未點燃過。它是迷戀、喜歡、浪漫之愛、性慾之愛,少數為伴侶之愛。

接著,我們來看看外遇之於人類的心理意義有哪些?

尋找激情,逃避死亡的恐懼

這實在是個芭樂理由,但既然它可以成為經典,自有其道理。以生理基礎而言,費洛蒙與激素在兩性間維持的歲月約一年半到兩年,之後會趨於平淡。因此,夫妻間若無法昇華彼此的關係至伴侶之愛,加上年紀越來越大,對死亡存有陰影,容易以外遇來掩蓋內在的恐懼,外遇意味著生活有新的可能與發展,不論是激情或喜歡構築的刺激感都能為生命增加色彩。

滿足心理需求

在婚姻內無法滿足的心理需求或是失望的地方,例如為何他或她不能多疼愛或照顧我?人性自會有其出路。這是精神上的親密滿足,也可能發展至親密與激情的浪漫情懷,外加被照顧或自尊滿足。若是真愛,那勢必是親密、激情與承諾之奉獻愛(我願意為你離婚)。

證明自己的魅力,自我認同感

不論男女,在結婚後幻想空間就消失了(這是一夫一妻制下的現實人生),若你本身對自己的自我認同未能在生活上找到或發展較好的認同感時,容易傾向在性愛中獲得,性生活欠佳,就會在關係外發展新關係,它意味著你還有魅力與吸引力,透過被迷戀來穩定內在的認同感。

符合社會形象

你可能覺得這太唬爛,但這真的很有可能。此概念很像男人應該有台名車來代表身分地位或是女人應該做個進得了廚房,上得了廳堂的賢妻之類的迷思,而這可能讓某些人認為外遇是符合其某種令人稱羨的社會形象,像是高富帥不外遇就太對不起自己。

外遇看似容易,其實也沒這麼容易,那已不是一夜之間的問題,是很多夜的人生課題。自古以來婚姻墳墓說不絕於耳,當你或妳或她或他不甘於像小龍女住在古墓中時,就務必要將墳墓開個窗才不會快窒息而死。

以上

1 thought on “談心事67:人為何想外遇?聊聊愛情三元論(2023年6月更新)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