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性事9 | 【性侵加害人團體】再犯預防模式團體方案反思3(2025年4月更新)

[2025年4月20日更新]

基本上再犯預防模式仍是要建立在安全且信任的治療關係上才會有效果,但現實上要建立這樣的關係在社區治療中不太可能,所以就以追蹤個案們是否會再犯的角度運作。我覺得再犯預防模式的好處除了容易變成課程上課外,也容易操作,容易讓成員們理解如何思考其案件對其是比較有幫助的,但同時也就是其缺點,很容易流於形式就是。

當然,在此模式中會花比較多時間探討個案的犯罪動機,如果加害人能不要以合理化的方式去思考其行為動機是會很有助益,因為如同之前說加害人通常容易衝動且情緒化,而要改善這個外顯狀態就是得靜下心來思考自身行為到底在幹嘛(也就是增加思考歷程),當然有些成員們會透過這樣的行為模式來測試心理師的底線,並試圖操控心理師,若心理師本身沒有覺察此問題很容易就被成員們操控而不自知。

在這個模式中也會探討性慾望或性探索的議題,現在很多案件其實都是青少年或年輕人(20歲左右)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被提告,這其實會涉及性發展的議題(其他心理議題當然也有不會只有性議題而已),有些年紀很大的加害人的案件有些是騷擾未成年少女,這其實也隱含了其在除了性以外的議題,比如人際關係或自我認同感等,當然也仍然˙涉及其心理發展的議題,而這當然就與早期的生命經驗有關。

結論就是再犯預防˙模式是以認知歷程去思考個案為何會犯案,其中包含動機(驅力)及訊息處理歷程的問題,問題就是若加害人的訊息處理歷程有問題其實使用這模式就會遇到阻礙而很容易變成填鴨式教育的心理課程,評估是否再犯是很困難的事,因為人類行為本來就隨情境而改變,我最多只能說根據某些因子我認為再犯風險低,但真的會如我評估的如此低嗎?這其實很值得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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