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性事9 | 【性侵加害人團體】再犯預防模式團體方案反思2(2025年4月更新) 

[2025年4月13日更新]

接續反思1的內容繼續說說,再犯預防模式的改變會探討嫌惡源,很多個案都會將坐牢或失去自由當嫌惡源來回答,這看起來很合理,但若他的核心議題根本跟失去自由無關,那坐牢經驗真的會成為改變因子嗎?我認為不會,最多只是讓其害怕再進去而已,另外,有些心理師也將其現在有穩定的感情關係當作其有改變,這也有些問題,因為以上述例子來看,該名加害人認為被害人對其有意且認為其願意發生性關係,現在有穩定的感情關係並不代表其錯誤的認知有改變,最多反映出其有穩定的感情生活有助於生活穩定。

所以當心理師將再犯預防模式拆解成不同主題去操作團體,很容易讓成員們有答案可循,就像改變因子可以分成內在改變及外在改變因子,但通常成員們只想得到外在改變因子,然後成員們為了評估通過而背了這些答案但並沒有真的覺察其真正的內在議題及模式為何並思考內在的改變因子時,就會讓團體陷入僵局,也導致成員們很挫折。

所以,再犯預防模式是走認知路線,但很多加害人不擅於思考,性格多半比較衝動且情緒都不太穩定,要透過認知造成改辦本身就很困難,因此成員們會很容易把課程當作在上課及回答心理師想聽的答案,講好聽是在上課講難聽點就是在混時間。當然,因為涉及性侵案件,多數人也不太喜歡在團體中講自己的案件,擔心有不好的回饋等,所以討論案件通常是件苦差事。

因此,有些心理師會刻意不討論案件以規避團體氣氛不好,我不認同這樣的作法,成員們本身就容易否認且合理化自身行為,不去直視自己案件到底怎麼發生的,基本上我覺得上這個課程根本沒意義。我通常會說重新講述案件是你(個案)怎麼思考其案件發生的過程,有些成員能理解,有些成員覺得在找他麻煩而在團體中重現各種操控及攻擊,然後要求甚至威脅心理師要讓他通過評估,很多時候也是指責心理師認為他沒辦法通過評估是心理師害的,也就是某個程度加害人是有認知扭曲的議題,所以加害人團體非常難有效果是因為他們的反思能力很低(`通常也很難承受自我覺察後帶來的痛苦)且學習意願不高甚至會扭曲訊息,即使在監獄上很多年的團體並通過評估得到假釋機會,到了社區治療仍認為自己沒錯的人至少有1/3,部份否認的1/3,真正能透過團體得到助益的我認為不超過1/3,;當然我不是說這都是個案造成的,而是制度跟承辦單位與專業人員跟個案共同造成的,雖然個案們表現的很強勢但通常他們在這權力結構下還是最弱勢的一群人就是。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