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4日更新]
今天(2024年11月17日)看到一則某壽險公司被詐保2000多萬,這年頭真的不缺騙子,應該說不論是個人戶或詐騙集團,基本上這也是一份工作,所以今天來聊聊到底誰會明知是應徵詐騙工作還是願意去做,明知高風險還是一頭栽下去?他們的心理層面到底是如何運作,來聽聽我不負責任的分析:
第一,僥倖心態
這很容易理解,認為不會被抓且多數人都是抱持短期打工心態在做,也就是撈一筆就收山,殊不知通常都是撈一筆後再多撈幾筆地繼續沉淪下去。
第二,喜歡合理化偏差行為
合理化大概是做詐騙必備的防衛機轉,比如自我洗腦說:我也是辛苦勞力去賺錢,花很多時間唬爛也不是這麼好賺…,或者是合理化自己工作能力不佳就是只能做詐騙,其實工作能力不佳可以撿資源回收,合理化自己是社會邊緣的受害者有時是不願接受事實。
第三,想躺著賺大錢又不想付出相對努力,難適應社會規範
我不得不說沒有某些人格缺失的人還真的很難做詐騙這檔事,有些人的確是社會邊緣人只能透過此管道賺點錢(或以物易物),但多數人都是無法控制貪婪或一般工作做不去下,對遵循社會規範的道德感薄弱,也就是道德發展不佳的人。
第四,無法等待(延宕),較難有滿足感
也就是衝動性格(但不一定有人格問題)。當然也可以說是自信心低,想透過快速得到金錢來提升自尊,但通常我認為更多的是透過高刺激來得到滿足感居多。
看到這大概你會發現就是犯罪心理學的課本看一看應該就能理解這群人在想什麼,當然還有環境影響,很多人的環境就是很容易取得這方面的資訊或透過他人介紹去上班,對車手或內部人來說就是一份工作,對首腦來說就是一份投資,也就是工作一輩子都賺不了這些錢,詐騙被抓即使關個幾年都值得,也就是投報率高風險尚可承受,這也反映出台灣普遍低薪的社會議題以及道德議題,不過這再說下去真的沒完沒了就不多說。
結論就是你會發現詐騙加害者跟受害者有些特質是有點類似,但當然我不是說受害者是應該受害,加害者需要同情,只是說某個程度兩者是鏡像反映就是,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