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心理】005 | 看似合乎常理但潛藏不合理的邏輯:聊聊以助人為名的詐騙

詐騙型式非常多種,也不一定是詐騙集團的手法才稱為詐騙,像是直銷、合夥做生意等也都潛伏著許多詐騙,這應該不用我細說大家都知道。

我很常遇到的詐騙型式就是對方跟我說做這件事可以助人,我想他們會這樣說是因為我本身是做助人工作,理當我是喜歡助人的,所以剛開始打著這名義可以讓我部會這麼排斥。以助人為名對非助人者也是很有吸引力,這會讓受害者覺得付出是有價值且能建立好人的形象。

不過,只要仔細詢問下去就會知道這只是合理化非法行為的說詞,因為對方會要你買東西(付錢)或捐款,常見的就是以慈善為名的義賣或以幫助弱勢族群為名的課程等,這類手法通常是該單位並沒有實質運作(空殼子),但你查詢有無立案都還是查得到就是,也就是對方在做無本生意,是靠騙取受害者的錢來維持生計。

為什麼打著助人名義的詐騙這麼迷人?因為加害者也可以透過這樣的合理化讓自己沒有罪惡感或愧疚感,他們通常會將拿到的錢的一小部份用在助人上以便拿出證據。受害者在這過程中會覺得自己是救助他人的人(拯救者),會進入這樣詐騙型式的受害者通常有當拯救者的需求,有些人可能真的過往有創傷經驗想要透過這樣的方式來拯救過往的自己(自我救贖),有些人則是透過這樣的角色來掩蓋脆弱無助的自己,當我們過度扮演某個角色其實就是無法面對該角色的陰影,當然也有可能是其他需求就是但個人化的部份就不探討。

總歸來說加害者跟受害者一起做夢,這場夢是美好的烏托邦,所以我才說加害跟受害兩個角色是鏡像作用,_兩者合作演一場對手戲,寫到這裡我有個想法是:以心理角度來看這樣的詐騙並非完全無價值,因為它讓雙方都滿足了某項核心的心理需求。當然,回到現實中通常都是慘烈收場並延伸出更多糾紛,很多人都說被騙錢就算了錢還有機會賺回來,但我不太同意這樣的說法,因為在詐騙心理來說錢代表著情感、心理地位、控制等意涵,它不是數字而已。先寫到這裡,有想到什麼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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