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於2023年11月4日更新]
之前的文章提到跟防衛的個案工作就是需要耗時間,我覺得耗時間是基本款,當然還是可以有其他方式介入,不過個案的防衛其實很多樣貌,應該說只要是人都會防衛,只是高跟低的差別,所以今天寫寫這個主題也順便思考這個議題。
我覺得個案防衛類型有以下幾種:
- 攻擊型或消極型:這類型常見於司法個案,基本上就是不想諮商但被要求必須會談才能解除監控或完成司法流程,他們在會談中多是不斷抱怨制度或顧左右而言他,如果是團體的話就是還會睡覺或滑手機,認為有來就好,應付了事即可,也認為這樣就是給心理師面子,總歸來說就是耗時間而已。
- 討好型:這也多是司法或是有心理議題較嚴重的個案,會刻意配合心理師且表現出自己好的一面,否認不好的地方,讓人覺得你都沒什問題。
- 矛盾型:我覺得這類個案就是想要跟心理師談但又非常焦慮且不太有安全感,所以你會感覺他們會分享自己真實感受但並不會分享太多,就是讓你知道你可以知道的,但同時可能又渴望你會知道他沒說的,有時也會不斷測試心理師的反應。
- 逃避型:我覺得就是一下願意會談一下失約,可能也想諮商但同時又害怕談論個人議題,但又不知道怎麼跟心理師說,當然失約有很多種,多數就是找理由說無法來談,或延後會談。
這些都是常見的防衛心態,有時候面對防衛的個案心理師也是心很累,有時也會想生氣,至少我是這樣,會有種被他們搞得團團轉的感覺,當然這也可以以依附關係型態來思考,不過除了看到個案們的防衛外也得想想他們為何防衛?不過我覺得在諮商關係中要覺察到這個還真是修行。
防衛的原因其實大家都知道就是害怕建立關係或無法信任人,想要改變但又害怕改變,或是無法暴露自己不好的一面,覺得自很糟糕等,當然也要看個案的核心議題為何,比如有些個案是不想讓人覺得他有憂鬱,所以會特別表現出良好的一面,所以心理師如何詮釋防衛就是視個案的狀況而定,不過害怕再次受傷大概會是都有的,目前想到的大概這些,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