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日更新]
這幾年(2017至今)我做了很多短期個別及團體(或家庭)諮商,當然長期諮商還是有但比例上比較低就是。何謂短期諮商?我先定義就是6次至8次,當然以青壯年方案來說是3次,所以3次至8次諮商都能通稱為短期諮商。
很多人認為不論團體或個別諮商都要有目標,這我同意但我也不全然同意。在實務上,訂定的目標通常不一定能達成而且到底是目標重要還是諮商歷程重要,這也得思考。
當然,為了讓個案有感覺到有在諮商,我還是會設立目標,但說實在的這些目標最後都會被打破,因為我認為重要的議題跟個案想走的方向不同,所以很多時候我是跟著個案走,也就是沒什目標可言。當然,這樣也有壞處,比如沒有達成效益或感覺沒有所謂的諮商結果。不過,我真的必須說要在短期中要有想像中的效益是一種幻覺,因為你的問題是時間累積而成當然也得透過時間去消化完畢,神奇的諮商並不存在。
在短期諮商中我還是會設定架構,比如之前分享過的三段式作法,在團體就是暖身-主題-結束,在個別或家庭諮商中就是開場白-個案想談的主題-結束,如果個案沒有想談的主題我會提出我認為重要的議題,但以3次的青壯年方案來說我會在第1次諮商結束時分享接下來2次可以朝哪個主題討論,只是很有趣的是個案當下都會說好但下一次來的時候都沒有很想談我認為可以討論的方向,都是談自己想談的。這無可厚非,只是我提出可談的主題代表我有做到初步的評估及判斷,也就是說至少讓個案來這趟有收穫(即使他不同意我說的也還是有得到我對他問題的看法),當然對某些個案我會給予建議,可想而知,通常建議也只是建議,個案會做的機率非常低,我這樣做的原因還是一樣:至少我給了專業建議以讓個案覺得花時間(或錢)有得到東西。
說穿了短期諮商其實包含諮詢的功能,畢竟如果只有3次實在談不上諮商,若是一開就確定會談6至8次的話,也得到第4次才會開始有一點不同,但通常也快要結束,如果是6到8次的諮商(3到5次的諮商我認為跟3次的歷程差不多),我會增加行為方案(改變)的主題,雖說很多諮商學派都說不一定要改變只要持續談話也是一種改變,但實際上個案不做任何作為其問題要改善幾乎不可能,當然這跟心理師的人格特質有關,我本人喜歡採取行動,只有偶爾會耍廢躺平,所以我認為採取行動在諮商歷程中是重要的。
以諮商歷程來說短期諮商是濃縮版的歷程,對個案的理解也比較單薄,但長期諮商能否豐厚諮商歷程就看心理師的能力及個案想走的深度,這就不繼續說了。
多數時間我還是以個案為中心進行諮商,但有些個案是家人安排來的,通常在諮商室不太說話,但又是短期諮商那怎麼辦?難道就這樣沉默到結束嗎?基本上我不會這樣做,因為沒有時間可以耗在沉默上,沉默有時有助於諮商歷程但那是指長期諮商而言(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短期諮商仍然有目標導向的意圖,所以我就會比較主導會談過程來因應。
所以我認為短期諮商難在要在短時間有點效果但不是在討好個案,這個很難拿捏及平衡,不過,這已牽涉到台灣文化的議題了就不繼續討論,先這樣,有想到什麼再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