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職場18 | 聊聊心理師與政府機構或相關單位的合作(2024年1月更新)

[2024年1月28日更新]

會想到這個題目主要是我曾在政府機關工作過,跟許多心理師及社工合作過,在行動心理師的生涯裡我也跟許多機構合作過(包含政府機關)。所以想說用不同的立場來聊聊這個話題。

我在當政府機關的承辦人時會比較喜歡不用人催繳資料的心理師,不可否認有些有名的心理師實在不好合作,心理師可能會覺得凡事要按照自己的意思做但說真的機構有機構的原則,通常沒有講的太直接都是不想讓對方沒台階下而已。2016年間我曾到某監獄演講,該承辦人說他不太請很有名的心理師當講師,其中有很大的原因是有名的心理師通常資料都給的很慢要一直催,當時心有戚戚焉,真覺得心理師果真靠嘴吃飯,通常說的都比做的好,這也讓我想到曾有心理師對我大聲說為何要按照政府機關的時程表給資料,我當時回如果他太忙可以不接因為接政府的方案本來就要配合政府單位的運作,難不成是政府單位要配合嗎?!這樣的心理師並非少數。

也因為我當過政府機構的承辦人所以我在跟政府單位合作時會比較注意這些,不過說真的也有些機關的要求不合理我也不會繼續合作,有些政府單位的確也是仗著自己是出錢者而強人所難,這也讓人不舒服。心理師與機構的合作當然有討論空間但我認為雙方都要知道底線在哪,不過有些基本的要求,比如不要延遲交紀錄或是排好的課程或個案臨時取消或忘記時間等,心理師認為彈性空間通常都是在增加承辦人的困擾而已,最後被列為黑名單也是剛好而已。

民間單位,如基金會我認為也是差不多,因為很多民間單位的方案都是接政府方案才有經費,只是心理師不用直接面對出資者,當然我也曾接過民間單位的資金來源是私人企業,但同樣的也是有基本要求,只是內容不同而已。

有些心理師認為專業為優先考量,有些單位的承辦人的要求已脫離專業軌道,有些心理師則是盡量配合單位的要求而忽視專業原則,說穿了就是賺錢為第一考量,做的怎樣其實不重要。曾有某機關的承辦人說以現有的鐘點費是請不到大師級的心理師,因為費用太低,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也就是說做的怎樣也是退而求其次,其實我認為大師級或非大師級其實不重要,即使大師級的心理師也是有失敗的個案(不要跟我說沒有,只是他成為大師後失敗率變低),而且方案的資源都是有限次數且並非是要讓使用資源的人無限制長期使用,這比較像敲門磚,若要長期的諮商資源還是要自己付費,這大概是所有政府方案的共識。

曾有心理師問我跟不同的機構合作下來的感想及如何尋找平衡處,我當時說這麼多年下來有找到比較舒服的方式,就是以行政考量上我該做的應該都會完成,以專業考量上我會稍微堅持某些重要原則而不是隨著機構起舞,當然這也代表對於某些機關來說我並非投其所好,這可能影響生存,所以在這過程中還是要看你要成為怎樣的心理師怎樣的專業人員,而非是為了生存而已,講到這其實很有趣,很多人都會說心理師要有專業倫理等等,但當專業倫理跟生存衝突時你會選擇什麼?你要怎麼去平衡然後還能以個案利益為最優先?這也是我只做兼職心理師而非開業的原因之一,至少不會被生存焦慮牽著走。

結論就是我覺得這個議題蠻值得思考的,不論是跟政府機關或諮商所或基金會等機構合作都會遇到合作問題,每個心理師都需要找到跟合作單位的平衡點以及彼此尊重的方式,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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